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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行政人员启事(2023年11月)

发布时间:2023-11-30 点击次数:

因工作需要,我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拟公开招聘行政人员2名,工作地点为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踏实肯干、思维敏捷,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

3.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硕士研究生,本科起点,2024年7月底及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5.满足具体岗位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要求及岗位职责

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

物资采购岗

1

1.理工科专业;

2.有物资采购业务经验者优先。

1.协助承担学校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制度建设工作;

2.协助承担货物与服务采购项目管理和人员指导培训工作;

3.协助承担货物与服务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跟踪服务、执行监管和档案整理等工作;

4.协助承担货物与服务招投标项目结果发布、合同公告及备案执行等工作;

5.承担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采购实施计划和采购执行结果的申报及信息员工作;

6.承担进口科教仪器设备税务减免申报工作;

7.承担货物与服务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采购岗

1

1.理工科专业;

2.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或土木、建筑相关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者优先。

1.协助承担学校基建工程和修缮工程项目采购招标管理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制度建设工作;

2.协助承担基建工程和修缮工程项目采购招标申请审核、手续报备等工作;

3.协助承担基建工程和修缮工程项目采购招标管理、跟踪服务、执行监管和档案整理等工作;

4.协助承担基建工程和修缮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结果发布、合同公告及备案执行工作;

5.承担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6.承担采购数据统计报送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3年12月1412: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行政人员(2023年11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12月15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二)考核

学校对应聘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直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可续聘。工作满5年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校长聘项目制的选拔。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相关信息会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0592-6161580。

人才交流中心:0595-22693889。


                      华侨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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