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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面向具有本校行政保研经历应届研究生公开招聘辅导员启事(2024年4月)

发布时间:2024-04-07 点击次数: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具有本校行政保研经历的2024年应届研究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入住学生宿舍的专职辅导员。不超过2名。

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中共党员,2024届硕士研究生,具有我校行政保研经历,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

3.综合素质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聘用后,须在我校工作满5年。具体岗位及工作地点,聘用后由学校统一调配,且入住学生宿舍3年以上。

三、工作程序

1.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12:00。

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面向具有本校行政保研经历应届研究生公开招聘辅导员(2024年4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其中“党员身份证明”和“学生组织任职证明”可参照模板(http://jobs.hqu.edu.cn/info/1027/1814.htm)。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将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布。

3.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事宜待考核前公布。

原则上,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3人方可开考。低于3人,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综合考核成绩、职业特质测评等情况,确定初步人选,报学校审批。

4.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三方协议。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若本次招聘开考,符合本次应聘条件者,不得报名我校本学年其他辅导员招聘批次。

3.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4.本次招聘的正式报到时间为2024年7月,报到时须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材料不齐,无法报到,所签三方协议自动失效。

5.拟聘人选入职前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6.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7.此次招聘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693889,联系人:陈老师。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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