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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公开招聘校医院收费员启事(2023年4月)

发布时间:2023-04-17 点击次数: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校医院收费员1名(编制外用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已获得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辅助支撑工作服务的意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5.满足具体岗位的专业、技能等相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工作地点

人数

岗位要求

主要岗位职责

校医院

收费员

厦门

1

1.男性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会计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工作经历、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经历。

1.负责挂号收费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等工作

2.负责校医院记账、核账等财务工作,包括核算门诊病人费用及师生医保账目与财务部门交接各项收入

3.保管收据和印章,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4.负责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维护;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3年5512: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公开招聘校医院收费员2023年4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56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二)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考核将实行总分数线控制,即应聘者成绩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编制外用工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0592-6161057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3年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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